广州市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这是广州市委、市政府近十年来专门对加强科协工作下发文件。
《意见》的特色之一是在广东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对科协工作目标和任务做了进一步细化和规定,并结合国家级中心城市的建设,强调切实发挥好科协组织的三个“独特作用”:一是推动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的独特作用;二是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的独特作用;三是促进科技人才成长和提高的独特作用。围绕三个“独特作用”明确了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高行动等12项工作。
《意见》特色之二是对科协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十八大提出“要强化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以及广州在新型城市化发展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意见》中提出实施“科技团体学术交流能力提升计划”和“科技类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建设计划”等专项计划或方案。结合人民团体的建设和发展,《意见》要求在政府职能转化过程中,发挥好各级科协作为学术共同体的作用,积极引导科技类社会组织承接本部门、本行业的项目评估论证、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标准判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培训、举荐科技人才和科技工作奖励等社会职能,支持科技类社会组织开展决策咨询、管理咨询、工程咨询、技术咨询等科技中介服务。《意见》要求加强基层科协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可根据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基层科协组织的实际情况,配备有关的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分管的有关领导,要求企事业科协要有一名单位领导担任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并配备一名中层干部兼任秘书长负责具体业务活动。
《意见》特色之三是围绕广州明确提出的到2015年公民基本科学素质超过8%,全市人均科普经费达12元,到2020年争取基本实现全市各区(县级市)建有科技或科普场馆的要求,进一步分解目标,增强可操作性。《意见》要求各级财政要依法依规切实保障科协组织工作经费,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意见》强调求按照市里确定的,到2015年,全市人均科普经费要达12元的要求,各地和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实施部门,确保经费达到标准,落到实处。
《意见》特色之四是强调了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科协的领导,要求党委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科协工作,政府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联系科协工作,区(县级市)以上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科协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科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科协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并要求发挥好各级科协组织作为人民团体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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