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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检查评估的通知
粤科协学〔2016〕18号

2016-07-27 来源: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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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顺德区科协:

根据《广东省科协关于学会建立科技服务站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科协学会科技服务站暂行管理办法》要求,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工作成效,促进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工作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省科协决定对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评估,全面衡量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工作成效,查摆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引导学会发挥自身优势,密切与基层单位的合作,建立学会服务基层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农民增产增收、人才成长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和学会实力增强。

二、评估对象

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建立的学会科技服务站(包括省级学会单独建站和省市级学会联合建站),建站时间1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日)。

三、时间安排

检查评估工作安排在2016年9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估内容

(一)站点条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工作团队配备和管理情况,站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二)站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站点开展协同创新、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咨询论证、技术推广、成果鉴定等系列科技服务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五、评估方式

检查评估采取“材料审查、座谈了解、实地考量、会议评估”等方式进行,分别听取省级学会、所在地方科协、站点的工作汇报,随机抽查站点,最后评估工作小组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六、评估结果的运用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站点,2016年11月将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评估结果为合格的保留其站点称号;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给予站点1年整改限期,整改期内经省科协复查仍达不到合格的,将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对站点予以摘牌。

七、评估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成立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检查评估工作小组,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何真同志任组长,省科协巡视员郑学宝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工作人员组成。

各有关省级学会、地方科协、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站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对站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自查和梳理总结,做好迎接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查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各有关省级学会需填写评估表和统计表(见附件3、附件4)一式一份。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6年8月19日前报到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文件与相关表格可到省科协网站(http://www.jacobosuarezdetangil.com)通知公告栏或省科协学会工作QQ群(146659981)群共享查看下载。

附件:1.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一览表

   2.各地建立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一览表

   3.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检查评估表

   4.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统计表

广东省科协

2016年7月26日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邓梅、张子威,电话:83550684、 83540808;邮箱:7816d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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