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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12届泛珠三角区域科协和科技团体合作联席会议暨“建设领域一带一路创新发展”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粤科协交〔2016〕7号

2016-07-29 来源: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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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南、广西、四川、云南、贵州、湖南、福建、江西等省(区)科协,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澳门工程师学会:

根据《泛珠三角区域科协和科技团体合作框架协议》,第12届泛珠三角区域科协和科技团体合作联席会议将于2016年11月在广州举行,同时举办建筑行业“建设领域一带一路创新发展”研讨会,邀请各省(区)建设领域的学会和企业代表共同参加研讨。为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召开第12届泛珠三角区域科协和科技团体合作联席会议,交流各地在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部署下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二)举办建筑行业“建设领域一带一路创新发展”研讨;

(三)学习交流建设领域企业的项目管理经验和运作机制,推动“一带一路”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二、会议时间和日程安排

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0-12日

日程安排:

(一)11月9日全天报到;

(二)10日上午召开第12届泛珠三角区域科协和科技团体合作联席会议,下午举办“建设领域一带一路创新发展”研讨会;

(三)11日赴阳江市考察南海道上的丝绸之路——“南海一号”博物馆建筑特色,分别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讲解,分享规划设计及建设经验;

(四)12日上午从阳江返回广州,离会。

三、会议地点

广州XX酒店(待定)

四、参会人员

各省(区)科协及科技团体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2名,各省(区)科协所属相关学会代表2名,各省(区)相关企业代表共160-260名,会议规模约200-300人。

五、会议费用

往返交通、住宿费用自理;会议期间的活动、交通由广东省科协委托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统一安排。

六、会议准备及分工

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具体承办本届会议,负责会议的会务组织、食宿、交通安排;负责会后的考察安排及材料汇编。各省(区)科协围绕会议内容提交交流材料1篇。泛珠三角区域科协和科技团体合作联席会议秘书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事务。请各参会单位于8月25日前将会议回执发至广东省科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杨晓新

电 话:020-83563981、13316195566

传 真:020-83563981

电子邮箱:gdsta_jlb@163.com

附件:会议回执

泛珠三角区域科协和科技团体合作联席会议秘书处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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