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科协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直党〔2016〕11号
直属机关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省科协直属机关党员大会召开前夕,直属机关党委将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直属机关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更好地落实“十三五”规划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营造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的浓厚氛围,凝聚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推进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的智慧和力量,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在今年党员大会上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科协党组的工作任务,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任务,勤政廉政,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参与省直机关党建主题活动和省科协直属机关党建活动,工作有品牌、有亮点、有特色,特别是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中,成效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岗位作贡献,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积极作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业绩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三严三实”;热爱党建工作,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党建责任清单;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评选程序
本次表彰不具体分配名额,由各党支部依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推荐,省科协直属机关党委择优确定表彰名单。
(一)每个党支部可推荐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共计2名。
(二)党支部要指导所推荐对象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2、3),同时对所推荐对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廉洁情况出具党支部的结论性意见,有关表格和廉洁情况一并报直属机关党办。
(三)直属机关党委评审确定各党支部推荐对象,对拟表彰对象在省科协范围内公示。
(四)结合公示情况,直属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四、报送材料
报送表彰推荐材料。请各党支部按填表要求(见附件4)将推荐对象审批表(见附件1、2、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廉洁情况材料,于8月22日前上报直属机关党办,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要将推荐工作同加强党组织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结合起来,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二)推荐范围为2013—2016年省科协直属先进典型,其中2013-2016年获得过省委、省委组织部以及省直机关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不再重复推荐。
(三)这次表彰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共产党员、基层党务干部为主。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为表彰对象。
(四)要严把廉洁关。各党支部在推荐考察中,要充分听取纪检等部门的意见,做好公示工作,认真了解和核实问题,确保表彰对象经得起检验。
附件:1.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4.填表说明
中共广东省科协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
(联系人:梁宗平,电话:83550432;电子邮箱:12773510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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