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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周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学〔2016〕21号

2016-09-21 来源: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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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

为搭建一个多学科、综合性、开放式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广东学术活动的规模效应,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学术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国科协“九大”会议精神,以“创新发展,科技引领”为主题,进一步发挥科协优势,增强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团体的学术影响力和凝聚力,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促进学科和技术创新,促进科学技术知识传播、交流与应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交流活动,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广东建设,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战略目标作贡献。

二、活动主题

创新发展,科技引领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14日-18日,开幕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与活动的单位

各省级学会、各地市科协及所属学会。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各省级学会和全省地级以上市科协以同一主题、统一开幕式时间,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积极开展学术报告、学术论坛、专题研讨、学术沙龙、科技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全省学术交流活动的浓厚氛围,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

(一)活动周开幕式

1.主会场开幕式由省科协主办,湛江市科协承办;

2.各地市科协围绕主题,动员和组织学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开幕活动。

(二)学术交流活动

各省级学会、各地市科协要围绕活动周的主题要求,对学术活动周的内容进行精心筹划,组织科技工作者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学会会员,举办学术报告会、学术讲座、学术成果展示等以及有关的科普宣传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科协成立本届学术活动周领导小组,成员为省科协八届常委会学术交流专委会委员、省科协机关各部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术周活动的重要性,紧扣主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切实把活动周的各项工作落实好。要成立活动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活动周在内容和形式上要有所创新,要结合各学科发展和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问题,办出特色,取得实效。

(三)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争取学术活动上下联动、会会联动、会企联动、会校联动和区域联动等方式,广泛发动科技工作者参与,形成活动规模效应。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市科协要重视活动周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开幕式的宣传力度,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内容,努力营造覆盖本区域的影响力。要积极宣传科协组织及学会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人才成长和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多侧面、多角度、及时报道,营造有利于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环境,树立科协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

七、注意事项

(一)请各省级学会于2016年10月20日前报送第十四届学术活动周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请各地市科协于10月20日前报送学术活动周方案及项目汇总表(附件)电子版;

(二)请各省级学会、各地市科协于11月30日前报送学术活动周总结。

八、联系方式

(一)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胡 宏 020-83550684-1

胡 勉 020-83549394

(二)湛江市科协

联系人:黄振洪 0759-3337934

E-mail:gdskxxhb@163.com

附件:第十四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周活动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科协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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