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转发《关于2017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粤科协普〔2016〕2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
现将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2017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普函传字〔2016〕9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大篷车的申报
(一)申报方式。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含所属县(市、区)〉如需购置科普大篷车,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和《2017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需求表》。同时,通过“全国科技馆科普服务平台”(网址http://kpfwpt.cdstm.cn/index.php)在线申请,已有账号的单位直接使用现账号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可在2014年广东省地方科协科普工作座谈会的资料光盘中查找或联系省科协科普部王丽文),新用户自行注册并完善信息后填报相关材料申请。
(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务必确保自行解决购车指标,并在配发后能按照资产调拨的相关手续在当地获取车辆牌照,提供科普大篷车配发及运营的财政经费保障,提供科普大篷车管理及使用的组织、制度、人员保障以及开展相关活动所需保障。凡列入配发计划,必须及时按计划时间交接车辆,若不能完成车辆交接的,将影响我省下一年度计划内配发名额。
(三)资助申报。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资助支持部分县(市、区)购买“科普大篷车”,资助申报要求和事项,详见基金会有关通知和申报指南,可在省科协网站下载(http://gdsta.cn/Category_246/Index.aspx)。
二、Ⅱ型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
已购置了Ⅱ型科普大篷车的使用单位,如需更新科普大篷车展品,请填写《2017年度Ⅱ型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需求表》。
三、其它事项
(一)各地已有“科普大篷车”的单位,请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撰写《2016年科普大篷车工作总结报告》,以便省科协汇总“科普大篷车”开展科普活动和运行工作情况报送中国科协。
(二)由基金会通知确定资助支持有关县(市、区)科协购买“科普大篷车”的单位,按中国科协的通知要求填报相关申报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于11月16日前以电子版一并报至省科协科普部,以便研究审核统一报送中国科协。
附件: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2017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科协
2016年9月29日
(联系人:省科协科普部 王丽文,电话:020-83547584,电子邮箱:1906683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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