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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做好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申报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普〔2016〕24号

2016-09-30 来源: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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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6〕177号)的要求,2017年起事业发展性支出将全面通过项目库编报,项目库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申报。请地级以上市科协联合各县(市、区)提前做好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按分配名额将项目库的电子版材料由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普部和县(市、区)科协审核保存。2017年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奖补将从各地级以上市项目库中申报、评审和确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报送、评审、推荐时间紧,各地要面向社会各界,切实做好调研摸底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确实把“培育好、示范好、宣传好和服务好”的单位和个人入库。要严格把关,不搞权衡,防止申报过程中出现编造事迹、谎报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推荐和申报的对象不得有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或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县(市、区)级要对拟推荐申报的对象进行公示,切实按照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2)和《广东省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细则(试行)》(见附件3)的条件和要求推荐申报和管理专项资金。

二、加强组织,正确引导

入库项目的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加强组织、正确引导。切实把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且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作为推荐对象。重点关注建立农村科普公共服务长效机制的单位、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和为粮食生产、食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关注建立党组织并积极帮扶群众、带领群众走科技致富道路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切实把社区科普组织健全、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科普信息化建设明显且利用效果好,致力于提高城镇劳动者和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各类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且居民参与认同度高、社区科普效果显著的社区作为推荐对象。

三、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各地入库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严格申报、推荐、评审和公示等各项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材料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是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范围,加强指导申报对象做好相关材料的组织工作,并做好附件5中的绩效目标测算。因2017年的项目申报近期即将开始,请各地认真做好项目库的建设工作,先行准备好纸质和电子材料,待中国科协、财政部和省科协、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后立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6年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广东省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细则(试行)

   4.项目申报表格

   5.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科协

2016年9月27日

(联系人: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冯 娟,电话:020-8354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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