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园区(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科协现组织开展2025年“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站情况收集
1.所有建站单位须填报《2025年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建站情况表》和《2025年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建站情况表》,未填报情况表,根据管理办法后续站点续建将不予通过。
2.《2025年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建站情况表》填报链接:https://www.wjx.cn/vm/QfFWeCM.aspx#
3.《2025年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建站情况表》填报链接:https://www.wjx.cn/vm/wFwtCuI.aspx#
4.科协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建站情况,评选出“创新典型案例”,并择优汇编成册。入选案例将通过全省科协系统宣传推广,并推荐至省级媒体及国家级平台展示。对成效特别突出的工作站,省科协将在宣传推广、资源对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续建站评估方式
至2026年1月前建站期满的“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如申请续建站需提出申请。
续建站评估工作由省科协组织,采取“工作站自评、提交资料、材料评估、抽查调研”的方式进行。评估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站开展自评,经所在地级以上市科协或所属省级学会审核后提交书面材料;第二阶段,省科协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估和现场抽查评估。经评估合格的续建站单位,由省科协重新发文件认定后,续建单位可根据要求自行制作牌匾。
三、续建站评估材料要求及报送
1.请各申请续建站单位依据《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详见/tzgg/content_27599)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并填报《工作站评估自评表》;
2.评估材料还须提供以下附件资料: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申报单位近半年依法纳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4.申报单位参与工作站工作的科技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申报单位注册地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建站单位若申请续建站,须提供院士亲笔签名的“院士承诺书”、院士建站申请表(见附件3)和“院士与建站单位合作协议”;
4.请于2025年9月12日前完成建站情况表问卷填写,并将评估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地级以上市科协或所属省级学会审核盖章推荐后,所有申报材料用标准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盖公章报送到地市科协或省级学会汇总加盖公章后统一邮寄到半岛(中国)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逾期作自动放弃继续建站处理。
四、联系方式
半岛(中国)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系人:曹春香,电话:020-28328388
蔡晓冬,电话:020-28328320,1852011134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三楼308
附件:1.工作站评估名单
2.工作站评估自评表
半岛(中国)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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