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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8-19 来源: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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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园区(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科协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

二、申报时间

“广东省院士工作站”为动态申报;“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三、建站条件

严格按照《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执行(见附件1、附件2)。

四、申报名额

“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不设名额限制,符合《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条件及要求的单位均可申报;

本年度“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名额为50个,详见《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五、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请申报单位于申报材料半岛平台注明申报类别,本通知及申报表电子版可在半岛(中国)网站上“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申报“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1)、撰写建站可行性报告和提交申报材料,还须提交“院士承诺书”(院士亲笔签名)、院士建站申请表、“院士与建站单位合作协议”。申报材料须由注册地的地级以上市科协审核并推荐。所有申报材料需原件用标准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二份)盖公章报送到地市科协汇总加盖公章后统一邮寄到半岛(中国)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2)、撰写建站可行性报告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由注册地的地级以上市科协或所属省级学会审核并推荐,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和省级学会须严格按分配名额进行评审推荐并出具推荐函。所有申报材料需原件用标准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二份)盖公章报送到地市科协或省级学会汇总加盖公章后统一邮寄到半岛(中国)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书须附上以下资料: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申报单位近半年依法纳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4.申报单位参与工作站工作的科技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申报单位注册地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的单位,省科协将组织工作组进行现场调研,对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进行认定。

(六)获得省科协批准建立的“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入站院士应主动向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报备和审批。

(七)申报“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的单位,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对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进行认定。

(八)新建工作站单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省科协对符合新建站条件的单位以文件的形式予以认定后,新建站单位可根据要求自行制作牌匾。

六、联系方式

半岛(中国)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系人:蔡晓冬18520111345(微信同号)

电  话:020-283283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三楼308

邮 箱:565194969@qq.com

 

附件:1.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2.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3.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名额分配表

 

    半岛(中国)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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